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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尾矿泄露污染河流事件调查结果

更新时间:2016-10-18 11:25:38点击次数:1847次

2015年11月23日,位于陇南市西和县的陇星锑业尾矿库发生泄漏,造成跨甘肃、陕西、四川三省的突发环境事件,对沿线部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造成了一D影响,并直接威胁到四川省广元市西湾水厂供水.。

 

按照有关规定,环保部启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程序,成立调查组。经现场调查取证和实验分析论证,调查组终认定,陇星锑业选矿厂尾矿库2#排水井拱板破损脱落,导致含锑尾矿及尾矿水经排水涵洞进入太石河是造成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经过长达近一年的调查认定,10月16日,环保部正式公开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泄漏事件调查结果。

 

调查认定,甘肃陇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陇星锑业”)“11.23”尾矿库泄漏次生突发环境事件是一起因尾矿库泄漏责任事故次生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经环保部调查认定,陇星锑业、甘肃省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有关中介机构均存在与事件责任相关的违法违规问题。其中,陇星锑业尾矿库排水井建设施工严重违法违规、尾矿库.设施日常管理混乱、未及时向西和县政府和西和县安监局报告事件信息。而兰州兰冶.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地质研究院则被查明向.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提供了“尾矿库为合格”的虚假结论。

 

经甘肃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被严肃问责。因涉嫌犯罪,司法机关已对陇星锑业总经理马健康等9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另外, 陇南市政府、西河县委县政府、太石河乡党委政府、西和县安监局和环保局等11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西和县安监局副局长席晓舟、西和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尹志远因涉嫌违法,司法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

环保部已责成甘肃省全面开展涉尾矿库企业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责成甘肃省陇南市、陕西省汉中市、四川省广元市三地做好受事件影响相关流域的长期环境影响评估和治理修复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此外,西和县安监局副局长席晓舟、西和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尹志远因涉嫌违法,司法机关已对其立案侦

环保部已责成甘肃省全面开展涉尾矿库企业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责成甘肃省陇南市、陕西省汉中市、四川省广元市三地做好受事件影响相关流域的长期环境影响评估和治理修复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尾矿泄漏危害很大,它不仅仅是污染环境,关键的是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生活、身体健康、生命.,所以矿山企业一D要加以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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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zzg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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